一、办理校内审批及备案
提交时间:出发前两个月
上报材料(我方提供):
1.请示
2.《因公临时出国(境)预算审批意见表》【一式2份】
3.赴台人员名单【一式4份】
4.《因公临时赴台人员备案表》
上报材料(外方提供):
5.大陆赴台人员名单(该团组全体大陆赴台人员名单,中文,需邀请方盖章)【原件】
6.赴台日程(赴台每一天的行程,中文,需邀请方盖章)【原件】
7.邀请信(需邀请人签名或邀请单位盖章)【原件】
8.入台证(由台方出具,一般委托台湾邀请方代为办理,越早办理越好)
二. 办理赴台任务批件
材料报送辽宁省委台办,办理《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赴台批件》或《辽宁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赴台批件》。
地址:辽宁省委,电话23128797。
三. 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(申请人自行办理)
办理部门:沈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
地址:北陵公园正门马路对面
提交材料(仅供参考,具体事宜请咨询公安局出入境部门):
1. 《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》
2. 2.《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赴台批件》或《辽宁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赴台批件》【原件1份】(出访团组需留存一份复印件)
3.身份证【原件、复印件】
4.户口本【原件、复印件】
四. 上交通行证及总结
回国后一周内将通行证、《辽宁省因公出国(境)任务执行情况反馈表》及出国(境)总结交至党政办公室(外事办)。上交通行证之前,务必请事先留存通行证(含首页、签注页、出入境记录页)复印件,以备学校财务报销使用。
办理通行证地址:中共辽宁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
联系电话:张欣春,23128398
因公赴台办理流程.doc